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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事项 | 办理流程 | 办公室门牌号 | 工作联系人 |
| 专业认证 | ①根据上级部门的通知,遴选、确定拟申请认证的专业。②拟申请专业准备申请报告等材料,报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审核。③专业对照认证标准,进行自评自建工作,撰写自评报告,准备支撑材料,报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审核及评议。④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专业准备迎接专家组入校考查工作。⑤专家组入校进行考查。⑥教评中心牵头根据专家组意见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⑦教评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和专业进行持续改进,提交整改材料。⑧教评中心组织审核,并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⑨专业开展持续改进。 | 行政楼213 | 陈国钦 |
| 新增学士学位专业评估 | ①根据上级部门的通知,发布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通知。②二级学院相关专业按照文件通知要求组织编写《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③教评中心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预评估。④教评中心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拟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材料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意见。⑤组织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并进行投票表决。⑥教评中心将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结果进行校内公示,并按要求上报至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备案。⑦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⑧教评中心跟进备案结果。 | 行政楼213 | 范旭辉 |
| 本科教学状态数据采集 | ①根据上级部门的通知,发布数据采集通知,组织培训,明确采集要求与时间节点。②采集人员(填报用户)登录查看任务→数据录入→数据保存→校验通过→提交单位负责人审核。③各负责单位审核填报数据,将盖章纸质版提交至教评中心。④教评中心汇总、审核各单位上报数据,组织相关部门对数据进行核校与修改。⑤教评中心将数据分析报告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⑥完成数据最终核校并提交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⑦教评中心导出数据分析报告反馈给各相关单位。⑧各相关单位针对薄弱数据指标进行持续改进。 | 行政楼213 | 陈芸 |
| 学生评教 | ①第15-16周发布学生评教通知。②学生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学校教务系统进行评教。③教评中心整理评教数据,剔除无效或异常数据。④下一学期第3周前在教务系统中开放学生评教结果查询。⑤各相关单位将评教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敦促教师针对不足进行持续改进。 | 行政楼213 | 范旭辉 |
| 教师发展中心活动课室申请与使用 | ①申请者联系教评中心(教师发展中心)活动课室管理员,沟通协调课室空余时间。②申请人登录学校一网通办-场所预约系统,选择“教师发展中心活动室”-预约对应课室。③活动室负责人审批通过。 ④申请者联系活动课室管理员使用课室。 | 行政楼213 | 曾可卉 |
| 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与认定 | ①申报人登录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完成公需科目的学习,以及上传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的学时申报证明。②学校管理员完成审核。③申报人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继续教育证书下载与打印。④继续教育平台账号注册、密码找回或教师身份维护等问题可直接联系教评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平台管理员。 | 行政楼213 | 陈芸 |